担保]慈星股份(300307):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栏目:Bsport资讯 发布时间:2025-04-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或“融资租赁担保回购”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的条件下,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Bsport体育下载在买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近日,公司客户嘉兴上禾时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禾时装”)、河南云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港服饰”)分别向公司购买电脑针织横机设备,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中信银行及浙商银行为上禾时装和云港服饰提供借款合计2,784,000元,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属于经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齐富路412号思科创业园9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谢上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制鞋原辅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反担保措施:第三方作为上禾时装的反担保人,愿意用其全部资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上禾时装总资产9,176,835.28元,负债6,310,654.36元,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册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先进制造开发区辅仁大道电商园南侧丰兰科技园A栋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制造;箱包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辅料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纺纱加工;毛皮鞣制加工;毛皮制品加工;皮革鞣制加工;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反担保措施:第三方作为云港服饰的反担保人,愿意用其全部资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云港服饰总资产1,612,841.00元,负债799,160.00元,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实际发生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是在前期公司与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基础上开展办理的,公司与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在前述协议上落实相关担保手续。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4,833.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2%。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8,201.71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2,831.36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1,033.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9%。

  3、截至披露日,被担保客户海阳锦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7个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4,889,098.00 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海阳锦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海阳锦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7个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